关于换发2021年校园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日期:2021/02/27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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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的管理、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秩序,依据《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现就办理和换发2021年校园车辆通行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通行证办理范围仅限校内公务车辆、教职工私家车、与学院有经常性业务关系单位车辆。
二、集中办理时间
2021年2月28日-3月14日
三、换发和新办证流程:
1、换发和新办车辆通行证的教职工都需填写《2021年校园车辆通行证申办统计表》,各单位安排专人进行汇总,并于3月7日前将审核盖章后纸质稿(含电子版)送交保卫处苏游。
2、历年办理了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且车辆信息无变更的教职工,不必再交申办材料,凭旧证换发新证;新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或车辆基本信息有变更的车辆需提交申报材料(申办材料包括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
3、新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换取新证时交回原通行证,新证启用时,原车辆通行证作废。
四、注意事项:
1、办理换证请携带原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
2、车主应当妥善保管好所办理的校园车辆通行证,并将通行证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内的明显位置,以便门卫查验。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遗失补办通行证需交纳工本费6元/张。
3、所办理的校园通行证均为一车一证,禁止转借和转让他人使用,严禁伪造、涂改。以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当场没收通行证,并取消校园通行证的办理资格。
4、2021年4月1日起,原证一律收回并作废,凭新校园车辆通行证出入校园。
5、对无证(已作废通行证视为无证)在校内行驶和违章行驶、违章停放车辆,不服从保卫人员管理的,将根据《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6、如在此次集中办理通行证后购买机动车辆的教职工可携带申报材料自行到保卫处治安科申领车辆临时通行证,待下次统一办理校园通行证时换领新的车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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