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传销陷阱安全知识
一、什么是非法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0世纪80年代传销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走私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务院1998年明确规定,全面禁止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
这些变异的非法传销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他们与国(境)外的“老鼠会”、“金字塔欺诈”如出一辙,实际上就是一种使组织者等少数人聚敛钱财,使绝大多数加入者沦为受害者的欺诈活动。参与群众交纳的费用完全被不法分子非法占有或支付上线的收益。多数不法分子仅将参与者交纳费用的一小部分用于维持非法活动的运作,大部分早已转入个人账户,一旦难以为继或败露就携款潜逃。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1998年发出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认为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要求对传销经营活动坚决予以禁止,已经批准登记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
二、非法传销有哪些危害?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
三、非法传销有哪些惯用伎俩?
现在,一些非法传销组织利用同乡、亲友或同学间信任度较高,以“同乡骗同乡”、“亲友骗亲友”、“同学骗同学”方式发展会员。前不久,报上刊登文章,称一名大四学生被同学所骗身陷传销,打算逃脱时不幸坠楼身亡。传销的惯用伎俩就是利用熟人骗熟人,对此,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如何认清传销的真实面目?不要被“一夜暴富”所诱惑:比如,首先在传统的传销模式中,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等特定表现形式。其次,传销组织采取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使参加者很难脱离传销组织。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理念深信不移。除此之外,传销组织还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继续诱骗亲朋好友加入。同时,查获的传销活动通常都是无商品的销售。并以介绍工作为由,利用年轻人积极向上渴望成功的心态,掩盖非法传销的事实。“好工作”的诱惑是年轻人和学生被拉下水的第一帮凶。
目前,非法传销受害者中大学生逐渐增多。一些学生被传销组织“洗脑”后,丧失分辨能力,把目标瞄准同窗好友。同学之间信任度较高,且目前就业压力较大,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稍有不慎便身陷传销难以脱身。非法传销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除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传销的打击力度以外,学校和家庭都要加强教育,提高学生和各自子女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自觉远离传销。
四、传销者惯用的煽动性言辞
为了鼓动别人加入,传销中往往充斥着许多逻辑怪异,但又极具煽动性的言辞。比如,以暴利相诱惑时说:传销可以缩短你走向成功的路程,可以使你一两年内挣到几十年也挣不到的钱。你说你没钱,他会说,因为你没钱,所以才让你想办法赚钱。你说你没时间,他会说,正是因为你没有时间,所以才让你在很短的时间里赚到钱,然后浓缩你的生命,拥有更多的时间。
对于骗取亲友血汗钱的恶行,传销者用这样的怪论来开脱:这些钱毕竟是自己的亲友掏出来的,那么这个钱该不该赚呢?我看是该赚的。因为钱本来就是叫人赚的,谁来赚本无多大区别。如果钱印出来都埋入地下,不让人赚,岂不都成了废纸!
传销者甚至为谎言这样辩解:谎言并不一定就是坏的,有时候我们甚至应该说,这个世界因为谎言而美丽。
五、一旦被骗陷入传销陷阱如何自救?
首先要沉着冷静。当发现自己被骗,一般人都会非常激动,这时一定要冷静下来思考对策。由于传销组织常采用欺骗和暴力手段摧残人的意志和精神,所以很多人会采取跳楼、绝食、撞墙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希望大家不要采取这样的做法。因为传销组织的人为了赚钱不会讲任何情意,你做傻事,最终伤害的是自己。当然,不反抗并不意味着无所作为,一定要选择合适的机会逃脱。大家要相信一点,机会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当你陷入传销组织后,可以先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看能否找到可以利用的环境和人,然后伺机行事或报警。每一个人在陷入绝境时都会有一种求生的本能,关键在于自己能否把握机会。邪不压正,是永远的真理。
六、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经营活动的有关法律规定
目前,对于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经营活动,主要依照1998年4月,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以及《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 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